硕士/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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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申请步骤

【* 该申请步骤只适用于2023年3月学期之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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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✽ 汉阳大学招生以学习能力为优先审核标准。即使韩国语成绩没有达标,学校会根据个人学习能力来决定是否录取。但,学生录取后需要达到汉阳大学规定的韩语标准后可以正式上课。

2. 申请资格

类型 申清资格
研究生院 父母都是非韩国国籍的外国人
  • 1. 国籍:父母与本人为非韩国国籍者。
  •     - 以网上申请开始日为准,本人与父母均取得外国国籍时被认定为外国人。
  •     - 多重国籍者以网上申请开始日为准,本人与父母均失去韩国国籍时被认定为外国人。
  • 2. 学历:硕士申请者是学士学位取得者,博士申请者是学士学位以及硕士学位取得者或者预定取得者。应届毕业生务必将学士(硕士)学位证书在开学之前提交完毕。
小中高及大学在海外就读的在外国民
  • 1. 国籍:在海外完成小学, 初, 高中全部教育课程, 并在国外大学获得学位的外国人及在外国民。
  • 2. 学历:硕士申请者需为学士学位取得者,博士申请者是学士学位以及硕士学位取得者或者预定取得者。应届毕业生务必将学士(硕士)学位证书在开学之前提交完毕。
<申请资格相关注意事项>>
  • ✽ 提交与申请资格有关的虚假材料时, 即使被录取也会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  • ✽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, 如有必要,要求附加材料,则需提交相应的材料。必要时, 可个别联系报名者。联系方式不对或者因联系不到申请者而产生的不利影响, 是申请者本人的责任。
  • ✽ 对于预毕业生,如果在预毕业证明书上注明的毕业日期未能毕业,即使被录取也将会取消入学。

[与国籍有关的注意事项]
  • 甲. 父母或本人中具有韩国国籍的多重国籍者不认可为外国人,不得申请外国人入学项目。确认为多重国籍者时,合格后也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  • 乙. 与家庭关系有关的下列特殊情况(离婚/再婚/未婚/死亡/失踪/获得韩国国籍等),必须提交与此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  •     如,离婚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未婚证明、死亡证明、失踪证明、获得韩国国籍的证明等
  •     ※ 父或母与韩国国籍者再婚时,必须要提交与父或母再婚的韩国国籍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书
  • 丙. 家庭关系变动相关的认定期间
  • - 研究生 : 仅限于网站申请开始日以前离婚,收养的情况

3. 韩国语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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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入学咨询及材料提交

  • - 联系人 : 汉阳大学中国代表处
  • - 联系方式 : 86-21-51697003
  • - 联系地址 : 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1033号501A

5. 学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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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* 本简章由韩语编写翻译成其它语言。如与相应的招生简章发生意思上的冲突时,请以韩语版的招生简章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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